close
河北省環保廳緊急通知:企業無排污許可證,停產!
近日,河北省環保廳發佈瞭《關於依法依規做好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市應於11月底前完成石化、有色金屬、焦化等11個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對於未納入全省13784違規企業名單、未履行環評審批和驗收的,一律不得核發排污許可證。對不予發證、無排污許可證的企業,依法下達停產決定,堅持“持證排污”法律底線。
據瞭解,按照環保部要求,今年河北省加快在火電、造紙、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有色金屬、焦化、氮肥、印染、原料藥制造、制革、電鍍、農藥、農副食品加工等15個污染排放重點行業,核發全國統一編碼的新版排污許可證,目前已完成火電、造新竹靜電機租賃紙、鋼鐵、水泥行業的發放。
為貫徹落實環保部關於推進排污許可制工作部署,指導全省各級環保部門依法依規做好固定源管理,堅守法律、法規紅線,堅持依法合規做好排污許可證審核發證工作,助推“2+26”城市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控工作目標,協同做好大氣污染防控工作。現提出如下要求:
各級排污許可證核發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依法依規做好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學習掌握《河北省達標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12號)、《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河北省控制污染物排污許可制實施細則》有關要求,規范審核程序,嚴把發證關。要杜絕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放寬條件發證。對於不能滿足發證條件的企業和排污單位,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依法作出不予核發的行政許可決定。未持證單位有關信息要及時傳送環境執法機構,按照法律規定的“持證排污”要求強化後續執法監管,杜絕無證排污。
對焦化、水泥、玻璃等現有企業,根據工信部、環保部等16部委印發的《關於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河北省達標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有關達標排放規定(第十一條、第十條第二款),以及省環保廳《關於加快推進全省鋼鐵行業環保提標治理改造和達標驗收進程銜接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的通知》(冀環辦發【2017】81號,以下簡稱“81號文件”)有關規定(第一條第一款),對照國傢、省近年來新頒佈實施的環境標準,實施老企業限期治理提標改造並達標驗收後,方可核發排污許可證。已按新標準要求完成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可按排污許可證申請、核發程序核發排污許可證,切實落實環境標準在環境管理中引領作用。
對於列入《關於印發省管環保違規項目清理整頓結果的通報》(冀環辦發【2016】280號,以下簡稱“280號文件”)表2中有關違規項目,其中鋼鐵類的必須嚴格按照省環保廳81號文件規定的程序辦理;涉及鋼鐵以外的玻璃、焦化等行業違規項目,依據《關於做好全省環保違規項目清理整頓工作“回頭看”的通知》(冀環辦發〔2017〕15號)有關要求,對各地比照鋼鐵類已按照限產處理的焦化、水泥、玻璃等環保違規項目,首先應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實施限期治理達標驗收,並於2017年9月1日前完成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履行正式報批程序。經審核準予批準環評文件的,核發排污許可證,納入正常管理。對未履行規定程序的環保違規企業,應一律實施停產處理,各級排污許可發證部門不得為其違規核發排污許可證。
對於未納入全省13784違規企業名單、未履行環評審批和驗收的,一律不得核發排污許可證。同時,要查清責任並對相關違法項目依法處理。
各級有關排污許可發證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認真履責,依法依規做好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對不予發證、無排污許可證的企業,要將有關信息及時移交環境執法機構,依法下達停產決定,堅持“持證排污”法律底線。同時,要堅決杜絕不依法依規和履行法定程序發證的“放水”行為,共同打贏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對於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有關規定,違規辦理環評文件審批、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省委、省政府“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有關規定,按“治霾不力”移交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問責。對拒不履行停產行政處罰決定的,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規定依法責令停業、關閉。
要堅持對下級發證行為常態化的監督檢查,保證發證質量。通過前一階段對全省火電、造紙、鋼鐵等行業排污許可證發證企業現場核查,發現一些地方存在發證不規范、不依法履職和不認真審核把關的現象。具體表現為:不按照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規定工作程序要求嚴把發證關;個別環保、審批部門不履職盡責,對違規項目大開“綠燈”,對提標改造項目不組織限期達標驗收擅自發證,給我省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控帶來負面影響。對此類現象必須采取零容忍,有此類問題的地方有關部門必須立行立改,存在問題的依法依規撤銷已審批環評文件、排污許可證,省環保廳將視有關責任單位整改情況嚴肅追究責任。
根據《河北省重點行業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冀環辦字函〔2017〕432號)的時限要求,各市應於11月底前完成石化、有色金屬、焦化等11個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以及核發情況的匯總上報工作。各市要按照“應發盡發”原則做到本地區行業全覆蓋,對於受理後依法不予的要納入發證工作統計范圍,受理後依法作出“準予”或“不予”行政決定覆蓋應發證所有企業單位,即為完成率100%。絕不能放寬標準為發證而發證。各地環保部門要與審批部門密切配合,強調大局意識和盡職履責意識,對於推諉、失職造成後果的,將通報批評。同時要加強對發證行業的技術培訓,與省廳保持密切聯系,便於解決實際問題。
名錄以外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靜電機租賃經營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同本名錄規定的重點管理行業,應當申請排污許可證:
其他單項有毒有害大氣、水污染物污染當量數大於3000的(污染當量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規定計算)。
符合要求的企業應當按照環保部印發的《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和相應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等規定,在國傢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公眾端網址:http://permit.mep.gov.cn)
上填報排污許可證申請,按要求公示期滿後通過平臺遞交申請,並向所屬地區政務服務中心環保窗口提交通過平臺印制的書面申請等材料。
現在的國字號排污許可證與之前大不相同,傳統的許可證類似一張工商營業執照,而國傢排污許可證,既是一個行政許可,更是一個證後監管體系,它把整個生產環節可能涉及的污染排放都納入進來,從原料燃料成分,到生產過程,到生產後的排放,用什麼煤,用多少水,用多少石灰,監督非常細致。
拿到證隻是第一步。厚厚的副本中,新增一項“環境管理要求”,要求企業自行監測,定期公佈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執行報告,實行信息公開。
治污新“證”源於去年11月國務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發佈。根據規定,2017年建成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制定全國統一的排污許可證編碼。這意味著,此前各省各自為政的排污許可,將被納入國傢統一平臺。
台中靜電油煙機租賃而目前對於中小企業的難點在於,申請對企業有一定技術門檻,中小企業沒有大企業那樣專職的環保人才來完成申請,及每月上傳一份企業當月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報告等工作。
近日,河北省環保廳發佈瞭《關於依法依規做好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市應於11月底前完成石化、有色金屬、焦化等11個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對於未納入全省13784違規企業名單、未履行環評審批和驗收的,一律不得核發排污許可證。對不予發證、無排污許可證的企業,依法下達停產決定,堅持“持證排污”法律底線。
據瞭解,按照環保部要求,今年河北省加快在火電、造紙、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有色金屬、焦化、氮肥、印染、原料藥制造、制革、電鍍、農藥、農副食品加工等15個污染排放重點行業,核發全國統一編碼的新版排污許可證,目前已完成火電、造新竹靜電機租賃紙、鋼鐵、水泥行業的發放。
為貫徹落實環保部關於推進排污許可制工作部署,指導全省各級環保部門依法依規做好固定源管理,堅守法律、法規紅線,堅持依法合規做好排污許可證審核發證工作,助推“2+26”城市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控工作目標,協同做好大氣污染防控工作。現提出如下要求:
各級排污許可證核發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依法依規做好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學習掌握《河北省達標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12號)、《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河北省控制污染物排污許可制實施細則》有關要求,規范審核程序,嚴把發證關。要杜絕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放寬條件發證。對於不能滿足發證條件的企業和排污單位,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依法作出不予核發的行政許可決定。未持證單位有關信息要及時傳送環境執法機構,按照法律規定的“持證排污”要求強化後續執法監管,杜絕無證排污。
對焦化、水泥、玻璃等現有企業,根據工信部、環保部等16部委印發的《關於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河北省達標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有關達標排放規定(第十一條、第十條第二款),以及省環保廳《關於加快推進全省鋼鐵行業環保提標治理改造和達標驗收進程銜接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的通知》(冀環辦發【2017】81號,以下簡稱“81號文件”)有關規定(第一條第一款),對照國傢、省近年來新頒佈實施的環境標準,實施老企業限期治理提標改造並達標驗收後,方可核發排污許可證。已按新標準要求完成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可按排污許可證申請、核發程序核發排污許可證,切實落實環境標準在環境管理中引領作用。
對於列入《關於印發省管環保違規項目清理整頓結果的通報》(冀環辦發【2016】280號,以下簡稱“280號文件”)表2中有關違規項目,其中鋼鐵類的必須嚴格按照省環保廳81號文件規定的程序辦理;涉及鋼鐵以外的玻璃、焦化等行業違規項目,依據《關於做好全省環保違規項目清理整頓工作“回頭看”的通知》(冀環辦發〔2017〕15號)有關要求,對各地比照鋼鐵類已按照限產處理的焦化、水泥、玻璃等環保違規項目,首先應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實施限期治理達標驗收,並於2017年9月1日前完成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履行正式報批程序。經審核準予批準環評文件的,核發排污許可證,納入正常管理。對未履行規定程序的環保違規企業,應一律實施停產處理,各級排污許可發證部門不得為其違規核發排污許可證。
對於未納入全省13784違規企業名單、未履行環評審批和驗收的,一律不得核發排污許可證。同時,要查清責任並對相關違法項目依法處理。
各級有關排污許可發證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認真履責,依法依規做好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對不予發證、無排污許可證的企業,要將有關信息及時移交環境執法機構,依法下達停產決定,堅持“持證排污”法律底線。同時,要堅決杜絕不依法依規和履行法定程序發證的“放水”行為,共同打贏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對於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有關規定,違規辦理環評文件審批、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省委、省政府“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有關規定,按“治霾不力”移交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問責。對拒不履行停產行政處罰決定的,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規定依法責令停業、關閉。
要堅持對下級發證行為常態化的監督檢查,保證發證質量。通過前一階段對全省火電、造紙、鋼鐵等行業排污許可證發證企業現場核查,發現一些地方存在發證不規范、不依法履職和不認真審核把關的現象。具體表現為:不按照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規定工作程序要求嚴把發證關;個別環保、審批部門不履職盡責,對違規項目大開“綠燈”,對提標改造項目不組織限期達標驗收擅自發證,給我省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控帶來負面影響。對此類現象必須采取零容忍,有此類問題的地方有關部門必須立行立改,存在問題的依法依規撤銷已審批環評文件、排污許可證,省環保廳將視有關責任單位整改情況嚴肅追究責任。
根據《河北省重點行業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冀環辦字函〔2017〕432號)的時限要求,各市應於11月底前完成石化、有色金屬、焦化等11個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以及核發情況的匯總上報工作。各市要按照“應發盡發”原則做到本地區行業全覆蓋,對於受理後依法不予的要納入發證工作統計范圍,受理後依法作出“準予”或“不予”行政決定覆蓋應發證所有企業單位,即為完成率100%。絕不能放寬標準為發證而發證。各地環保部門要與審批部門密切配合,強調大局意識和盡職履責意識,對於推諉、失職造成後果的,將通報批評。同時要加強對發證行業的技術培訓,與省廳保持密切聯系,便於解決實際問題。
名錄以外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靜電機租賃經營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同本名錄規定的重點管理行業,應當申請排污許可證:
其他單項有毒有害大氣、水污染物污染當量數大於3000的(污染當量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規定計算)。
符合要求的企業應當按照環保部印發的《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和相應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等規定,在國傢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公眾端網址:http://permit.mep.gov.cn)
上填報排污許可證申請,按要求公示期滿後通過平臺遞交申請,並向所屬地區政務服務中心環保窗口提交通過平臺印制的書面申請等材料。
現在的國字號排污許可證與之前大不相同,傳統的許可證類似一張工商營業執照,而國傢排污許可證,既是一個行政許可,更是一個證後監管體系,它把整個生產環節可能涉及的污染排放都納入進來,從原料燃料成分,到生產過程,到生產後的排放,用什麼煤,用多少水,用多少石灰,監督非常細致。
拿到證隻是第一步。厚厚的副本中,新增一項“環境管理要求”,要求企業自行監測,定期公佈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執行報告,實行信息公開。
治污新“證”源於去年11月國務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發佈。根據規定,2017年建成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制定全國統一的排污許可證編碼。這意味著,此前各省各自為政的排污許可,將被納入國傢統一平臺。
台中靜電油煙機租賃而目前對於中小企業的難點在於,申請對企業有一定技術門檻,中小企業沒有大企業那樣專職的環保人才來完成申請,及每月上傳一份企業當月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報告等工作。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